
2007年度电子竞技项目运动员和单位注册工作即将开始,为了切实做好首次电子竞技项目的注册工作,根据《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注册办法》)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
一、注册时间:
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
二、注册机关:
各省级体育主管部门、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、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、各行业体协、北京体育大学为注册机关,具体注册时间、地点由注册机关另行通知。
三、需进行注册的项目:
极品飞车、FIFA、实况足球、劲爆篮球、反恐精英、魔兽争霸、星际争霸。
四、需注册的运动员包括男子、女子电子竞技运动员。
五、运动员注册:
(一) 198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方有资格注册,注册须提供材料按照《注册办法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执行。运动员出生日期以有效身份证明为准,严禁弄虚作假、虚报年龄注册。否则,自发现之日起取消运动员当年注册资格和比赛积分。未能按期注册的运动员,不得参加2007年度经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子竞技赛事。
(二) 学生注册:按照《注册办法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。
(三)外籍运动员注册:按照《注册办法》第六章规定执行。
六、单位注册:
(一)俱乐部注册:具有5名以上(含5名)注册运动员方有资格注册俱乐部,注册须提交材料按照《注册办法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执行。
(二)其他单位注册:按照《注册办法》第五章规定执行。
七、注册方式:采用网上注册与书面注册结合的方式。
(一)网上申请:
申请注册的人员可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网站(www.sport.org.cn,以下简称“体总网”)的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系统内填写注册信息,进行网上注册申请;
运动员注册申请人在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申请后,由注册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,初审通过后,申请人按照注册机关通知的时间、地点办理注册手续、领取注册证书;
单位注册须由注册机关输入注册信息;
对于不具备网上注册的地区,可由注册申请人持《注册办法》中规定的材料到注册机关申请注册,由注册机关输入注册信息。
(二)办理注册手续:
注册申请人须按照注册机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,持《注册办法》中规定的应提交的材料和注册费,经注册机关核实注册信息后,颁发注册证书。
八、注册确认:
注册机关批准注册的运动员、俱乐部、单位的网上注册状态为“已审核”。
九、注册登记表及注册证书:
(一)注册登记表可在体总网下载,或向注册机关索取(全国体总秘书处不统一印制注册登记表,注册机关可下载后打印或印刷)。
(二)注册证书由全国体总秘书处统一印制。
十、注册费:
(一)运动员注册须交纳20元注册费。
(二)俱乐部、单位注册须交纳300元注册费。
十一、为确保2007年度的注册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注册机关设专人负责电子竞技项目的注册工作,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告知全国体总秘书处。
联系人:王 伟
电 话:(010)87182099
传 真:(010)87182097
E-mail:ww@sport.gov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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